(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符合条件时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