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前期准备工作。会议由召集人召集,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