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含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独立董事。薪酬以公司规模、绩效、岗位职责和个人绩效为基础,遵循责权利对等、收入与效益挂钩、兼顾长远利益及公开公正原则。董事薪酬采用绩效年薪制,由基本薪酬、公司绩效奖励和个人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公司绩效奖励按月预发,年终结算;个人绩效奖励年度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不得获取其他利益。董事兼任其他职务的,薪酬以孰高者确定,不重复领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代缴税费。董事离任按实际任期发放薪酬;若存在重大违规、被处罚或严重失职等情况,将扣减年薪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