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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环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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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组织。董监高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监高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相关股份进行锁定管理,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全部锁定。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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