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每年需自查独立性。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确保知情权和工作条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