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杉杉股份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股东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所持29,580,000股公司股份因司法拍卖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截至2025年10月17日相关股份已解除质押和冻结并完成过户。本次变动后,鄞州捷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由26.17%减少至24.85%,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本次变动系司法拍卖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已作出的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包括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及郑永刚。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