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资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规定。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买卖股份需提前申报计划,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监督,违规行为将被上报监管机构。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