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明确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股东会审批事项包括: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股东及关联方担保等。其余担保由董事会审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财务部门为经办部门,负责审核担保申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可聘请专业机构评估风险。公司不得为存在财务恶化、虚假资料、重大纠纷等情形的单位提供担保。所有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状况,主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