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董事会行使包括战略决策、财务预算、投资计划、人事任免、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等多项职权,重大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运作。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