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