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重大信息包括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信息报告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主要股东及相关人员。重大信息应在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通信等。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日常管理,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信息报告义务人须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并履行保密义务。对瞒报、漏报、误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