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鼎股份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董事有权申辩。离职董事须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承担保密义务及任职期间责任。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