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弘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858,183,781股,扣除回购股份7,6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0,660,505.7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08%。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