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力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签字。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