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涵盖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含融资融券账户内股份。相关人员买卖股票须提前申报,禁止在年报、季报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交易,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买卖行为需在事实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股份变动实行锁定机制,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按75%锁定,上市未满一年的新增股份100%锁定。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严禁短线交易,违反者收益归公司所有。增持股份需披露计划并承诺实施期限。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