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4人,授予总量560.00万股保持不变,放弃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间分配。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0日,符合相关法规及草案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公告相关决议及调整、授予公告,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和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