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力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股票债券购买、基金投资、经营性项目投资等。投资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或金额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交易超总资产30%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对外投资建议由相关人员提出,经研究、编制方案后报审。必要时应聘请外部机构论证。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变化,可提议修改或终止方案。投资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报告。投资回收或转让适用于经营期满、经营不善、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须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信息须及时报送。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