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并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设立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高管代行职责,空缺超三个月的,董事长须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相关情形下须一个月内解聘。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