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重要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职权。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其意见的需说明理由。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