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股东需通过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后参与互联网投票。涉及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代码、时间、提案等内容,并按时录入及复核投票信息。网络投票数据与现场投票数据可由信息公司合并统计。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公司承担网络投票服务费用,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