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国基南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电科投资)增持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国基南方和电科投资均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合法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情形。本次增持自2024年10月1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累计增持7,300,383股,占总股本1.22%,增持金额400,807,215.83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56.68%股份。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公司已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公告增持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