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