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份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12月8日,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将于2025年12月7日届满,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1/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12%,高于10%的目标;净资产收益率为26%,高于12%的目标;资产负债率为55%,低于65%上限。1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B(含)以上,满足行权条件。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共12人,合计可行权1,31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陈景河、副董事长邹来昌及其他董事、高管等。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0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2024年度及2025年上半年权益分派,累计派息总额为0.80元/股,根据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V,行权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
上述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及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