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共406人,代表股份576,490,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8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前四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