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724,617股,募集资金净额590,498,251.24元,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因人员薪酬、税费缴纳及境外采购等需通过基本账户支付,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该操作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