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62名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6,718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44,209股。回购价格依据授予价格与董事会审议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孰低确定,调整后为28.00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事项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