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维护股东、职工及债权人权益,规范组织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本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7,404,774,511元,股份总数为7,404,774,511股,均为普通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发展战略、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职权。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5人、职工董事1人。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公司可依法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并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董事会、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