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主要职责包括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