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中国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5)宣布,于2025年10月17日,其全资附属公司城开小额贷款作为贷款人,与客户FF(倪康先生)及客户FG(刘婧女士)订立贷款协议B,向借款人授出本金为人民币4,000,000元的贷款B,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每年12厘。贷款B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项住宅物业作第一法定押记按揭,估值约人民币5,730,000元,并由担保人北京银昌日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担保。
此前,城开小额贷款已于2025年1月20日与同一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A,授出本金为人民币8,100,000元的贷款A,期限一年,利率相同。贷款A以三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住宅物业作抵押,总估值约人民币12,340,000元,并同样附有上述公司担保。
两笔贷款合计人民币12,100,000元,在12个月内陆续订立,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须合并计算。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的通知及公布规定。
董事会认为,贷款条款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基于借款人资产净值雄厚、抵押品充足及贷款短期性质,信贷风险可控。贷款资金来自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借款人及担保人为独立第三方,与本集团无关联。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