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经核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10月17日为授予日,向XX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80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