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在规定时点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公司应加强未公开信息保密管理,防范内幕交易。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