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钢宏兴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公司治理结构设置、高管任免及薪酬、风险与内控体系管理等职权。对外担保需经严格审批,单笔超净资产5%或累计超10%须股东会批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10日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但受限于关联关系及委托人数限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