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88.9469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各自职权与议事规则。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等情形,股份回购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制度。章程同时规定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交易的审议权限及程序。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