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钢宏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飚鹏))
本人声明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且最近12个月内无前述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立案调查、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重大失信记录。本人未因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被提议解职。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本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如有不符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