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大商股份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41.00万股。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系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派送红股0.1股)而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0.936363元/股,回购数量由310万股增至341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3729.30万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调整及注销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需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