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澄星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刘晓光主持,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76,934,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7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