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进行审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职权行使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独立董事应就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说明。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