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须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总经理行使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经营计划、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制定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须提交董事会决定。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盈亏等情况,发生重大诉讼、资产损失、关联交易等情形须立即报告。总经理不得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利益冲突企业任职,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挪用资金或为他人担保。离职须进行审计。薪酬与奖惩由董事会决定。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