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发行保荐书)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用于越南东盟陶瓷谷项目。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致誉投资及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已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内核会议审议。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