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明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违反法律法规的决议无效。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