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化东宝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可能获知重大信息的人员。重大事项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关联交易、日常经营合同等需及时报告。涉及担保、财务资助、政府补助、重大诉讼、业绩预告等情形也需报告。报告应优先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信息归集与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知情不报或泄密将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