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沧州明珠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9月30日,部分募集资金因项目建设周期原因暂时闲置。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按一年期LPR3.00%测算,每六个月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25万元。公司承诺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