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披露或对股价作出预期。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相关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规范了股东会、网站、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路演、接受调研及互动易平台等交流方式,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三年。公司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但不得由其代表公司发言,亦不得向分析师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