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须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实行累积投票制。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权及工作条件,提供必要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