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该规则已于2025年10月16日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方案等职权,并负责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核安全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内部控制等事项,须经其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遴选。核安全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关注核安全状况并提供决策支持。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可采取现场、电子通信或书面提案方式。董事会决议一般由过半数董事通过,重大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明确表态,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
本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监管规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