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天津發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82)登記股東,現委任股東特別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三時正以虛擬會議方式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及任何續會,並於會上發言及投票。
本次大會將審議一項普通決議案:批准、確認及追認合夥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詳情載於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發出的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內。股東可於代表委任表格中就該決議案選擇「贊成」或「反對」,若無具體指示,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人簽署,若股東為公司則須加蓋印鑑或由授權人士簽署。聯名持有人中,僅股東名冊上排名首位者可行使投票權。表格連同授權文件(如適用)須於大會舉行時間四十八小時前(公眾假期不計)送達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透過指定網站 https://evoting.vistra.com 提交,方為有效。
股東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大會,受委代表毋須為公司股東,但須親自出席。即使已提交代表委任表格,股東仍可透過Vistra卓佳電子投票系統自行出席並投票。所有表格更改須由簽署人簡簽確認。
決議案內容僅為概要,全文載於相關通告。登記股東須提供受委代表的有效電郵地址(委任大會主席者除外),以便獲取電子投票系統登入密碼。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供個人資料屬自願性質,公司可為相關目的將資料轉交附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及其他機構,並保留資料作核實用途。股東有權提出查閱或修改個人資料,請求須致函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個人資料私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