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 设立基金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天津建生国鑫泰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于2025年9月10日签署,由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泰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联合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首次交割认缴出资额为5亿元。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天津市河东区。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5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延长。投资期为前2年,可延长1年;投资期结束后进入退出期。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大健康及生物技术领域,重点覆盖创新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且80%以上资金应投向中国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管理费由建信股权收取,投资期内按实缴出资额的1.4%/年计提,退出期按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1.4%/年计提;泰达私募收取合伙事务管理报酬,费率分别为0.6%/年。普通合伙人不承担管理费及合伙事务管理报酬。
收益分配顺序为:首先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其次分配8%单利优先回报;剩余收益中,特殊有限合伙人按实缴比例分配,其余部分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作为收益分成由建信股权与泰达私募按40%:60%比例分配。
关键人士为尚妍、李瑞,若两人同时发生关键人士事件,经75%以上有限合伙人要求,投资期中止。顾问委员会由战新基金、泰达国际、国鑫、力生制药各派一名委员组成,负责关联交易、非现金分配等事项审议。
战新基金、国鑫、力生制药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要求退伙或减资,包括未按约定投资、超期未设立、未开展投资、重大违规、关键人士重大变化或截至2030年9月25日未清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