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开、责权利对等、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绩效挂钩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并实施考核,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批。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季度津贴,不另发薪酬,履职费用可报销。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薪酬。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经营状况及组织变动。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