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募集的资金。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发行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机构和银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