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应千伟))
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提名应千伟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且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应千伟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公开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